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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标题:疫情退票纠纷最新判决:航空公司与消费者的权益平衡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航空业遭受重创,航班取消、改签、退票等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因疫情原因无法出行,而航空公司则因资金压力拒绝全额退款,导致大量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多地法院对疫情退票案件作出判决,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参考,本文将从最新判决案例出发,分析疫情退票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航空公司的责任边界。
一、疫情退票纠纷的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被普遍认定为不可抗力,导致航班取消或旅客无法出行时,合同履行受阻,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而航空公司则可能主张仅提供代金券或改签服务。
疫情期间,中国民航局多次发布政策,要求航空公司妥善处理退票事宜,2020年1月24日,民航局要求各航司对涉及武汉的航班提供免费退改签服务,随后扩大至全国范围,部分航空公司因现金流紧张,采取代金券代替现金退款的方式,引发消费者不满。
二、最新判决案例分析
案例1:消费者胜诉,航空公司被判全额退款
(2023年某地法院判决)
某消费者因疫情取消国际旅行,申请退票时,航空公司仅同意提供代金券,消费者起诉后,法院认定:
- 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 航空公司单方面规定“仅提供代金券”属于格式条款,未充分告知消费者,故无效。
- 判决航空公司全额退款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563条(合同解除权)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的公平性)
案例2:航空公司部分胜诉,消费者需承担部分损失
(2023年另一地法院判决)
某旅客因目的地疫情封控无法出行,但航空公司已提前告知退票政策(仅退50%票款),法院认为:
- 航空公司已尽到合理告知义务,消费者在购票时已知晓政策。
- 因疫情导致航班未取消,消费者主动退票需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 最终判决退还70%票款,消费者承担30%损失。
法律启示:
- 航空公司的退票政策若已明确公示,可能影响判决结果。
- 消费者需注意购票时的合同条款,避免因疏忽导致权益受损。
三、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 保存航班取消通知、退票申请记录、航空公司回复等证据。
- 若航空公司拒绝退款,可向民航局投诉或提起诉讼。
- 部分航司在疫情期间调整政策,消费者应主动查询最新规定。
- 若政策不合理,可联合其他消费者集体维权。
-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12315)。
- 向法院起诉,主张全额退款及利息。
四、航空公司的应对策略
- 提供更灵活的退款方式,如现金与代金券并行选择。
- 避免单方面制定不公平条款,减少法律风险。
- 明确告知消费者退票规则,避免后续纠纷。
-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高退款效率。
- 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疫情退票险”降低损失。
- 申请政府纾困资金,缓解现金流压力。
五、未来趋势与建议
从近期判决看,法院更倾向于支持消费者退款诉求,尤其是航空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未来类似案件可能继续强化这一趋势。
民航局及行业协会应制定更明确的退票标准,避免各航司政策混乱,减少纠纷。
在购票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遇到侵权时积极维权,避免因“怕麻烦”而放弃合法权益。
疫情退票纠纷的判决案例反映了法律在平衡消费者权益与航空公司经营困难时的考量,消费者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而航空公司也需优化政策,减少纠纷,随着司法实践的成熟和行业规范的完善,此类争议有望得到更公平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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